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
本公司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旨在實踐永續發展目標,並強化永續治理。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,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檢討公司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、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及審議永續報告書。成員係由董事會決議委任,得設立永續發展之專(兼)職單位,以確保本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,且得視各部門永續發展業務之需求,組成跨部門小組,執行永續發展事務。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及四位獨立董事組成,每年至少開會一次,得請本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、內部稽核人員、會計師、法律顧問或其他企業永續專業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。
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
- 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計5人。
- 本屆委員任期:民國114年2月20日至116年5月21日,依法令規定委員任期以配合董事會之任期為原則。
聯絡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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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關係電話:886-3-666-8788
信箱:[email protected]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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