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班規劃
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,每位任期為三年。董事之選任,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,皆依本公司於109年第一季修訂之「董事選舉辦法」辦理。本公司依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及「董事選舉辦法」之規定,遴選之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亦應具備營運判斷、會計及財務分析、經營管理、危機處理、產業知識、國際市場觀、領導能力及決策等八項能力。
為強化董事行使職能之效能,將隨時參考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變化及發展需求,安排年度進修課程,提升董事之專業知能。另自110年6月22日起訂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每年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,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未來遴選或提名董事續任時之參考依據。
公司在經理人規劃接班計畫中,接班人除了必須具備卓越的工作能力外,價值觀必須要與公司相符,人格特質必須包括誠信、創新、務實及贏得客戶信任。經理人身分包括具董事身分經理人、總經理、副總經理、協理及公司治理主管,高階管理階層接班規劃如下:
高階管理職能訓練:培訓模式共分為Mentor Program、HBR 領導者學程等,其內容包括:商業決策、公司營運風險、領導統御、跨世代溝通、數位轉型、ESG等,依個人工作及學習需求,提供一對一的Mentor訓練或派訓參加知名的高階主管領導課程(如哈佛商業評論的領導者學程),期能透過專業能力訓練,使受訓者整合運用,以培養決策判斷能力,因應未來接班規劃需求。
高階主管兼任各功能委員會主席制度並於董事會報告:結合擴大職務歷練及功能委員會跨組織運作機制,讓高階主管擔任各委員會(如ESG永續發展推行委員會、PIP委員會、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教育訓練委員會等)主席或管理代表,並於董事會進行報告,使其熟稔董事會運作,並與董事會成員直接進行交流,得以養成多功能及多面向之領導管理與決策執行能力,並確保良好的組織發展與公司營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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